勞動法公司倒閉被調到分公司,能申請賠償嗎法律分析:可以的。1、企業要調動員工崗位,應征得員工的同意。2、企業以無法安排合適崗位為由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理由不成立,其本身是由于企業的過錯而不是員工的過錯,你有權不同意解除勞動合同要求企業繼續履行勞動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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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2-11-06 熱度:
法律分析:可以的。1、企業要調動員工崗位,應征得員工的同意。2、企業以無法安排合適崗位為由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理由不成立,其本身是由于企業的過錯而不是員工的過錯,你有權不同意解除勞動合同要求企業繼續履行勞動合同。3、具體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合適!!但要看雙方簽訂的勞動用工合同中有沒有工作地域的要求及補償條款。
如果合同中約定是工作地點是在A地,如調動工作到B地時則給予異地工作補償的話,只要滿足補償條款,雙方就都沒有違約。
如果沒有補償條款,或沒的工作地點限制,那總公司的要求也合法。
還是那句話:就是公司真的破產了,所有員工全部都去社保局領社保失業金了,也是合法的。
現在總公司對分公司破產的員工已經做了安置,這應該是總公司在可能破產之前的盡力而為了!!
你們可以充分利用這段時間,在邊工作的同時,也邊為自己尋找新的工作呀。
企業的生生滅滅已經是正常的狀態了。這家企業干不下去了,就跳槽到其它工作繼續工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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