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6-21 熱度:
重要聲明
本報告依據《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公司債券受托管理人執業行為準則》(以下簡稱《執業行為準則》)、《杭州西湖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022年發行公司債券之受托管理協議》(以下簡稱“《受托管理協議》”)等相關規定及其它相關信息披露文件、杭州西湖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發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關說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關資料等,由本期公司債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商證券”)編制。浙商證券編制本報告的內容及信息均來源于杭州西湖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提供的資料或說明。
本報告不構成對投資者進行或不進行某項行為的推薦意見,投資者應對相關事宜做出獨立判斷,而不應將本報告中的任何內容據以作為浙商證券所做承諾或聲明。
一、受托管理債券的基本情況
杭州西湖城市建設投
資集團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專業投資者公
開發行公司債券(第
一期)(疫情防控債)杭州西湖城市建設投
資集團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專業投資者公
開發行公司債券(第
一期)22西城 0123西城 01經中國證監會證監許
可[2022]1484號文核
準,公司獲準公開發
行不超過人民幣 20億
元(含 20億元)的公
司債券經中國證監會證監許
可[2022]1484號文核
準,公司獲準公開發
行不超過人民幣 20億
元(含 20億元)的公
司債券5年,同時設置投資者
回售選擇權,債券持
有人有權在本期債券
存續期的第 3年末將
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本期債券回售給發行
人5年,同時設置投資者
回售選擇權,債券持
有人有權在本期債券
存續期的第 3年末將
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本期債券回售給發行
人人民幣 5.00億元人民幣 12.00億元2.83%3.50%2022年 8月 3日2023年 1月 12日2023年至 2027年間
每年的 8月 3日。如
投資者行使投資者回
售選擇權,則回售部
分債券的付息日為
2023年至 2025年間
每年的 8月 3日(如
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
日,則順延至其后的
第 1個交易日,順延
期間不另計息)2024年至 2028年間
每年的 1月 12日。如
投資者行使投資者回
售選擇權,則回售部
分債券的付息日為
2024年至 2026年間
每年的 1月 12日(如
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
日,則順延至其后的
第 1個交易日,順延
期間不另計息)2027年 8月 3日,若
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
權,則回售部分債券
的兌付日為 2025年 8
月 3日(如遇法定節2028年 1月 12日,若
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
權,則回售部分債券
的兌付日為 2026年 1
月 12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
延至其后的第 1個交
易日;順延期間付息
款項不另計利息)假日或休息日,則順
延至其后的第 1個交
易日;順延期間付息
款項不另計利息)本期債券采用單利按
年計息付息,不計復
利本期債券采用單利按
年計息付息,不計復
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
一次還本,***后一期
利息隨本金的兌付一
起支付每年付息一次,到期
一次還本,***后一期
利息隨本金的兌付一
起支付2022年 8月 3日至
2027年 8月 2日(如
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
日,則順延至其后的
第 1個交易日;順延
期間付息款項不另計
利息)。若投資者行使
回售選擇權,則回售
部分債券計息期限為
2022年 8月 3日至
2025年 8月 2日(如
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
日,則順延至其后的
第 1個交易日;順延
期間付息款項不另計
利息)2023年 1月 12日至
2028年 1月 11日(如
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
日,則順延至其后的
第 1個交易日;順延
期間付息款項不另計
利息)。若投資者行使
回售選擇權,則回售
部分債券計息期限為
2023年 1月 12日至
2026年 1月 11日(如
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
日,則順延至其后的
第 1個交易日;順延
期間付息款項不另計
利息)面向專業投資者公開
發行面向專業投資者公開
發行無無經上海新世紀資信評
估投資服務有限公司
綜合評定,發行人主
體長期信用等級為
AA+,本期債券未評
級經上海新世紀資信評
估投資服務有限公司
綜合評定,發行人主
體長期信用等級為
AA+,本期債券未評
級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 余額包銷余額包銷本期債券募集資金扣
除發行費用后,擬將
4.2億元的募集資金用
于滿足公司疫情防控
領域的資金需求,其
余用于償還到期債
務。本期債券的募集資金
將用于償還到期債務二、重大事項
浙商證券作為杭州西湖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專業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期)(疫情防控債)(債券簡稱為“22西城 01”,債券代碼為“137587”)、杭州西湖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專業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期)(債券簡稱為“23西城 01”,債券代碼為“138830”)及杭州西湖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專業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二期)(債券簡稱為“23西城 02”,債券代碼為“115396”)的債券受托管理人,代表上述債券全體持有人,持續密切關注本次債券對債券持有人權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根據《管理辦法》、《執業行為準則》等規定及《受托管理協議》的約定,現就本期債券重大事項報告如下:
(一)董事變更事項
1、人員變動履行程序
根據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政府下發的《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政府關于屠巍松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西政發[2023]14 號),黃桂悅同志任杭州西湖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副總經理、董事,免去余良晨同志的杭州西湖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職務。
根據杭州西湖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職工董事選舉結果,陳力同志任杭州西湖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職工董事,免去楊圣同志的杭州西湖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職工董事職務。
2、新任職人員簡歷
黃桂悅,女,1978 年 9 月出生,漢族,九三學社成員,籍貫浙江杭州,碩士研究生。曾任杭州之江國家旅游度假區土地整理中心主任、杭州市西湖區做地整治中心主任等,現任杭州西湖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董事。
陳力,男,1982 年 6 月出生,漢族,黨員,籍貫浙江杭州,本科學歷。曾任杭州西湖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金甫公司副總經理、杭州西湖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綜合辦副主任等,現任杭州西湖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綜合辦主任、職工董事。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黃桂悅同志及陳力同志未持有公司股份或債券。
3、人員變動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況
本次人員變更已獲得有權機構決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本次變更事項的工商變更手續已辦理完畢。
(二)影響分析
上述變動屬于公司正常人事變動,對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管理層決議有效性未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上述人事變動后公司治理結構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章程規定;上述變動對公司生產經營戰略、業務模式、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未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發行人承諾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并將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自律規則的規定,履行相關后續信息披露義務。
浙商證券作為本期債券受托管理人,根據《公司債券受托管理人執業行為準則》第十二條、第十八條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務臨時報告,并提醒投資者注意相關風險。
三、債券受托管理人聯系方式
有關債券受托管理人的具體履職情況,請咨詢債券受托管理人***聯系人。
聯系人:陳元祺
聯系電話:0571-87001167
(以下無正文)
企行公司主營業務: 公司注冊、公司變更、代理記賬、涉稅處理、公司轉讓、公司注銷、公司戶車牌轉讓,投資/資產/基金類公司轉讓, 免費咨詢電話:400-006-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