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員工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嗎公司合并,一般不支付經濟補償金。還要看是否改變了勞動合同的內容,比如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地點。如果沒有改變,當事人應當接受公司的安排,除非當事人自己辭職,自己辭職是不能要求補償金的。只有出現以上法定事由時,員工才能..
400-006-0010 立即咨詢
發布時間:2022-11-06 熱度:
公司合并,一般不支付經濟補償金。還要看是否改變了勞動合同的內容,比如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地點。如果沒有改變,當事人應當接受公司的安排,除非當事人自己辭職,自己辭職是不能要求補償金的。只有出現以上法定事由時,員工才能要求賠償經濟補償金,而在公司合并過程中,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且并沒有解除。具體規定如下: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合并后新單位、法人除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經濟補償金外,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應繼續履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四條【用人單位合并或者分立】用人單位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公司法》***百七十四條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因此,在吸收合并、注銷原公司時,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應由新公司承繼這些員工勞動關系,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分析:公司合并,勞動合同繼續有效,但如果勞動合同內容,比如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有變化,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不成的,用人單位應該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四條用人單位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工廠搬遷,可以根據訂立合同時依據的客觀因素發生重大改變;按工作年限,要求經濟補償。
企行公司主營業務: 公司注冊、公司變更、代理記賬、涉稅處理、公司轉讓、公司注銷、公司戶車牌轉讓,投資/資產/基金類公司轉讓, 免費咨詢電話:400-006-0010
公司發展到一定的規模,為了能輻射到周邊地區,實現資源整合,擴寬公司經營渠道的目的,會決定成立一家分公司。分公司作為總公司直接管理的一個分...
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由于種種原因的出現,公司需要變更名稱,此情況需要到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那么,公司變更...
很多公司為了進一步發展,不斷開拓市場,會設立很多新公司,那新設立的公司與原公司是母子公司、總分公司比較好呢?一、分公司與子公司的有什么不同關...
我們在創設公司的過程中,需要辦理相關的營業執照,只有辦理相應的營業執照才能經營公司。那么,營業執照公司名...